【概述】本案中,王某某被指控诈骗罪,但经过律师的辩护和公安机关的调查,最终认定王某某无罪释放。
【案件切入点】案件的核心在于两个方面的考察:一是王某某是否客观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二是王某某是否主观上知晓公司可能存在诈骗行为并有非法占有的意图。
【辩护角度】律师团队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了辩护:首先,王某某及其公司提供的服务是基于真实的融资资源,旨在帮助客户完成融资过程中的必需手续,收取的费用是为了覆盖提供服务的成本。其次,公司对服务的性质、可能的结果进行了明确说明,不存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最后,王某某对公司的业务合法性有合理的信任,并且没有证据表明他主观上明知公司可能存在诈骗行为或有非法占有的意图。
【案件结果】公安机关在考虑到上述因素后,认定王某某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因此决定终止侦查并释放王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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