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食品销售罪处罚标准及法律依据

导读:本文介绍了杭州地区针对销售有害食品的罪行所设定的处罚标准及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销售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或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款的处罚;如果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款的处罚。

销售有害食品罪的处罚标准为: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杭州食品销售罪处罚标准及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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