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标准及法律依据

导读:本文详细介绍了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标准以及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销售金额不同范围的伪劣产品将面临不同的刑罚和罚金。对于杭州地区销售伪劣产品的商家和个人来说,了解这些量刑标准和法律依据至关重要。

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包括:

1.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杭州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标准及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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