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刑事拘留超期37天,当事人有权申诉或控告

【导读】根据《刑事诉讼法》,对于被拘留超期37天的情形,当事人有权向批准刑拘的机关申诉或控告。本文将介绍刑事拘留超期的相关规定,以及当事人的申诉和控告权利。如果您在杭州被拘留超期,请务必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刑事拘留37天没出来属于超期拘留的情形,当事人有权向批准刑拘的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杭州刑事拘留超期37天,当事人有权申诉或控告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5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