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法院对仿制生产假药罪的量刑及法律依据

【导读】本文详细介绍了杭州法院对仿制生产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1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同时,还对假药的定义进行了解释。

防制生产假药罪的量刑为:法院对仿制生产假药罪一般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杭州法院对仿制生产假药罪的量刑及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1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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