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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