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允道律所2024年1月12日 16:28更新0338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盗窃罪】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 版权声明本站相关网页素材及资源,如有侵权请速告知,我们将会尽快删除。THE END刑法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点赞8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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